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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实务》案例分析(3)

时间:2009-06-30 16:41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2009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实务》案例分析(3)

3.某教学楼为四层砖混结构。该工程施工时,在安装三层预制楼板时,发生墙体倒塌,先后砸断部分三层和二层楼板共12块,造成三层楼面上的一名工人随倒塌物一起坠落而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经调查,该工程设计没有问题。施工时按正常施工顺序,应先浇筑现浇梁,安装楼板后再砌三层的砖墙。实际施工中由于现浇梁未能及时完成,施工中先砌了三层墙,然后预留楼板槽,槽内放立砖,待浇筑承重梁后,再嵌装楼板,在嵌装楼板时,先撬掉槽内立砖,边安装楼板、边塞缝的施工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工人以预留槽太小,楼板不好安装为理由,把部分预留槽加大,并且也未按边装板、边塞缝的要求施工。 
问题: 
(1)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2)这起事故可认定为哪种等级的重大事故?依据是什么?
(3)若需要对该事故进行事故现场勘察,应勘察哪些内容?
题解:
(1)答:违反施工程序,擅自修改组织设计的规定,指定并实施了错误的施工方案是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工人不按规定施工,扩大预留槽且装板时不塞缝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答: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可认定为四级重大事故。 
上述《规定》第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安全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3)答:①做好事故调查笔录,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情况等;事故现场勘察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勘察的起止时间、过程;能量逸出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过程;设施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事故发生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具体位置和当时的行动;重要的物证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②事故现场的实物拍照。③事故现场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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