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1.关键线路:A→B→C→D→E;计划总工期:30十20十100十5十30=185(天)。
2.事件1,责任方为业主,A工作是关键工作,会造成总工期拖延4天。
事件2,责任方是承包商,B工作是关键工作,会造成总工期拖延6天。
事件4,责任方是业主,G工作不是关键工作,当前情况下,C工作完成已经第155天,所以闸门在开工后第153天末才运抵不影响工期。
3.C工作实际工作持续时间:155—60=95(天)。第100天时C工作实际完成42%,即完成40天,加上60天A、B两项工作的实际工期,实际就是100天;C计划时间用的时间:100X 48%=48(天),即原计划应该完成50+48=98(天),所以拖延2天;第100天赶工8天。
4.实际总工期155+35=190(天),比计划工期拖延5天,其中有4天是业主的责任,承包商承担1天的拖延,罚款20000元。
【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工期计算和关键线路的确定。计算工期应以各项工作的最早时间进行计算,可以根据公式计算法或图上计算法计算出各项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终点节点的紧前工作最早完成时间最大值即为计算工期;也可以根据节点计算法计算出终点节点最早时间,得出计算工期。由此得出计算总工期为185天。施工进度计划图中最长的线路即为关键线路,或者根据各项工作的时间参数计算结果,由总时差最小的工作组成的线路即为关键线路,本例中的关键线路为A→B→C→D→E。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分析。一项工作被延误,是否对工程工期造成影响,应首先考虑该项工作是否在关键线路上。如果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延误的时间就等于该项工作的延误时间;如果该项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应计算出该项工作的总时差,用总时差与延误时间进行比较,计算出对工期的影响。事件1处于关键线路上,它是由于局部地质条件与项目法人提供的勘察报告不符造成的,应属于业主的责任,且造成工期延误4天。事件2处于关键线路上,它是由于项目承包商施工质量不合格被要求进行返工处理所造成的,属于承包商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6天。事件4不在关键线路上,它是由于项目法人未能及时提供设计图纸造成的,应属于业主的责任,在A工作和B工作两个阶段造成工期延误10天,在C工作阶段采取赶工措施,截止C工作完成时为第155天,而闸门在开工后第153天末才运抵现场并未对总工期造成影响。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赶工措施对整个工程工期和总工程量所产生的效益。截止C工作完成总用时为155天,A、B两项工作总共实际用时为60天,故C工作的实际工作时间为155—60=95(天)。在第100天末时实际完成C工作工程量的42%,然而在第100天末时C工作计划的工程量为48%,按照计划工期为48+50=98(天),所以C工作实际比计划拖延了2天。按照赶工进度图可以看出,第100天末,C工作完成的工程量为42%,计划中完成C工作42%的工程量时共需总工期92天,因此第100天末完成了8天的赶工任务。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工期索赔。实际总工期为155+5+30=190(天),比计划总工期拖延了5天,由于事件1属于业主的责任,承包商应获得4 天工期补偿,最终造成承包商拖延工期1天,应缴纳20000元罚款。
案例(二)
1.420X10%=42(万元)。
2.进度款为50+10=60(万元),保留金为60×5%=3(万元),预付款扣回42/12=3.5(万元),实际付款金额为60—3—3.5=53.5(万元)。
3.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方案是不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施工单位的意见可作为重要参考。
4.监理单位主持进行了验收是不对的,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应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将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
【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预付款的拨付问题。由于承包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工程预付款按10%计,故预付款为420×10%=42(万元)。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工程进度款、工程预付款扣回、保留金预留的计算方法。由事件2可知,在11月份工程进度款共计为50+10=6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保留金按当月工程进度款5%的比例预留,为60×5%=3(万元)。关于预付款扣回,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预付款在各月工程进度款内平均扣回,每月的扣回金额为42/12=3.5(万元),所以实际的付款金额为工程进度款除去保留金预留金额和预付款扣回金额,即60一3一3.5=53.5(万元)。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方案变更权利问题。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实际情况和勘察设计资料不符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提出变更方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没有这种权利,他们的意见可以作为参考。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完工验收的要求问题。首先监理单位没有主持完工验收的权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在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首先向监理单位提出完工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将工程完工验收申请交给项目法人即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组织完工验收工作。且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以及合同工程有关的勘测、设计、 二级建造师考试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案例(三)
1.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隐患等。
2.情况1,安全隐患包括:夜间照明损坏,光线不足;安全员不在现场,无人专门管理安全;高处作业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工作人员身体状况不佳等。
3.情况1的事故属于Ⅳ级事故(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该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要求: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情况2,炸药和柴油不应存放在同一仓库,柴油和炸药分别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别放在两个仓库,炸药要求存放于专用仓库,有专人管理。
5.情况3,工程不论规模,均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设有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目的。安全检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一般应重点检查: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点及其作业人员;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情况1中由于进行了违规操作和违章指挥造成了事故发生,情况2和情况3中存在安全隐患等。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安全隐患的判别。情况1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夜间作业照明损坏,安全员脱离现场施工,高处作业未进行有效的防护措施,工作人员身体状况不佳等。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要求。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Ⅱ级(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Ⅲ级(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和Ⅳ级(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按照规定情况2中的事故应为Ⅳ级事故。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该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要求为: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要求。柴油和炸药分别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开放置,且炸药要求有专门的仓库存放,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保持存放环境良好,保证炸药取用责任制。本案例第5问主要考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条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案例(四)
1.重点内容:①背水侧堤身土方培厚及堤顶土方加高;④新建堤基裂隙黏土高压摆喷截渗墙。
2.通过试验确定合适的压实机具、压实方法、压实参数等,并核实设计填筑标准的合理性。
3.④→①→⑤→⑥。
4.该工程运距为2km,开挖及运输机械适合采用挖掘机和自卸汽车,自卸汽车上坝卸土,平地机平土,碾压作业可采用拖拉机带碾滚。
5. 主要原因在于土料场土质为粉质土,作为截渗墙质量难以满足要求。
【解析】本案例中第1问主要考查堤防加固工程的内容的区分。首先堤防加固工程大致包括土石方加固和防渗加固等,由此可以判定该堤防加固工程施工中的两个重点工程内容为背水侧堤身土方培厚及堤顶土方加高和新建堤基裂隙黏土高压摆喷截渗墙。
本案例中第2问主要考查土方碾压试验的目的。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碾压机具的重量、含水率、碾压遍数及铺土厚度等,对于振动碾还应包括振动频率及行走速率等。在确定土料压实参数前必须对土料场进行充分调查,全面掌握各料场土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料场进行碾压试验,作为施工过程的控制参数。当所选料场土性差异甚大,应分别进行碾压试验。
本案例中第3问主要考查施工顺序的确定。在堤防加固施工中,首先应进行堤基的施工,然后才能进行堤顶的施工,故施工顺序为④→①→⑤→⑥。本案例中第4问主要考查结合工程实际如何确定施工机械。考虑到土料场土质为中粉质壤土,且平均运距为2km,施工中可以采用挖掘机和自卸卡车进行土料的开挖和运输,待自卸卡车将土料运至指定位置时采用平地机将土料铺平,然后采用静压碾压方式即可。
本案例中第5问主要考查影响防渗加固施工工程质量的因素。由于高喷截渗墙选用的土料土质为中粉质壤土,而这种土作为材料的截渗效果不好,根据截水墙的材料,可将截水墙分为黏土截水墙、混凝土截水墙、砂浆板桩以及泥浆截水槽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