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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通过2007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和2008年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于每周三、四携带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到省考生中心领取合格证明。(省府大院北二路乡企局四楼)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