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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冲刺精讲(11)

时间:2010-07-21 13:49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例1Z202041—1】 某工程合同总额200万元,工程预付款为24万,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为60%,问:起扣点为多少万元?

  【解】按起扣点计算公式:T=P—M/N=200-24/160% 万元

  则当工程完成160万元时,本项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

  四、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计量(参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

  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确定。

  1.采用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

  当采用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时,在确定已完工程量后,可按以下步骤计算工程进度款:

  (1)根据已完工程量的项目名称、分项编号、单价得出合价;

  (2)将本月所完全部项目合价相加,得出直接工程费小计;

  (3)按规定计算措施费、间接费、利润;

  (4)按规定计算主材差价或差价系数;

  (5)按规定计算税金;

  (6)累计本月应收工程进度款。

  2.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

  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比用可调工料单价法更方便、简单,工程量得到确认后,只要将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相乘得出合价,再累加即可完成本月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工作。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款的支付也作出了相应的约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竣工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1Z202042 熟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动态结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动态结算就是要把各种动态因素渗透到结算过程中,使结算大体能反映实际的消耗费用。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动态结算办法。

  一、按实际价格结算法

  在我国,由于建筑材料需市场采购的范围越来越大,有些地区规定对钢材、木材、水泥等三大材的价格采取按实际价格结算的办法。工程承包人可凭发票按实报销。这种方法方便。但由于是实报实销,因而承包人对降低成本不感兴趣,为了避免副作用,造价管理部门要定期公布最高结算限价,同时合同文件中应规定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选择更廉价的供应来源。

  二、按主材计算价差

  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三、竣工调价系数法

  按工程价格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四、调值公式法(又称动态结算公式法)

  即在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调值公式。价格调整的计算工作比较复杂,其程序如下:

  (—)确定计算物价指数的品种、

  一般地说,品种不宜太多,只确定那些对工程款影响较大的因素,如水泥、钢材、木材和工资等,这样便于计算。

  (二)要明确的两个问题

  1.在合同价格条款中,应写明经双方商定的调整因素,在签订合同时要写明考核几种物价波动到何种程度才进行调整,一般都在±10%左右;二是考核的地点和时点,地点一般在工程所在地,或指定的某地市场价格;日寸点指的是某月某日的市场价格。这里要确定两个时点价格,即基准日期的市场价格(基础价格)和与特定付款证书有关的期间最后一天的49天前的时点价格。这两个时点就是计算调值的依据。

  2.确定各成本要素的系数和固定系数,各成本要素的系数要根据各成本要素对总造价的影响程度而定。各成本要素系数之和加上固定系数应该等于1。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价格调值公式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价格调值公式包括固定部分、材料部分和人工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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