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各地

动态

全国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贵州 黑龙江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河南 山东 湖南 湖北 广东 海南 四川 云南 内蒙古 广西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西藏 新疆

2010年天津一级建造师考试领证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1-01-23 17:32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一级
建造师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专业工程
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均为160 均为96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二、领证须知: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已全部合格的考生,请于2011年2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专业、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人员不需提交照片。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补交。

  3、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合格证书(证明)领取日期,领取时间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1年1月21日

  编辑推荐:2011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提醒: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9月24、25日
  1、201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2、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3、2011年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4、2011年一级建造师免试条件
  5、一级建造师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介绍
  6、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介绍及热点问题集锦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一级建造师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