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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责任》考试辅导(2)

时间:2011-05-24 10:40来源: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责任》考试辅导(2)

  012 建筑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1)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2)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

  (3)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4)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

  (5)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

  (6)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7)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

  (8)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9)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10)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

  (11)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12)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3)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14) 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的

  (15) 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

  (16) 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

  (17)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

  例题:建筑施工企业在承发包过程中转让、出借资质证书,关于该建筑施工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B,D,E )。

  A.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B.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该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E.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例题: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关于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D )。

  A.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B.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C.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例题: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中,将被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的是( B )。

  A.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B.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

  C.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D.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013 安全生产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法律责任

  1)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瑚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 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 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违法所得在5千元以上的,并处

  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干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例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或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 D )。

  A.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B.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C.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

  E.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相关法律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上述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 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汁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末按照批准的安全没施设计施工的;

  ●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 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 安全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 未提供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 特种设备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5) 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6)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 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例题: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 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C, D, E )。

  A.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B.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C.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D.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末制定应急预案的

  E.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8)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9) ●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10)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1) 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须知

  1、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需要满足条件

  2、二级建造师证书挂失需要材料

  3、2011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4、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5、2011年二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6、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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