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辅导 合同的分类
2Z202012了解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合同名称并设有专门规范,合同可以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是法律对某类合同赋予专门名称,并设定专门规范的合同,如《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
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未规定专门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是合同实践的常态。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依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互负义务,合同可以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互相承担义务,或者说,当事人均承担义务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单务合同是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另一方不承担义务只享有权利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依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另一方付出相应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是常见的合同形式,诸如买卖、租赁、运输、承揽等等。
无偿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规定权益,但无须向另一方付出相应对价的合同。例如无偿借用合同。
四、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以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采取一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划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形式。合同实践中,以不要式合同居多。
区别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意义在于,某些要式合同如果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形式,可能不产生合同效力。
六、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
七、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例:定金合同于定金交付时生效,说明定金合同是( B )。
A.双务合同 B.实践合同
C.有名合同 D.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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